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转身去翻找珍妮弗和黑巫麦琪的除灵仪式和咒语的记忆,它是桑月的空间精灵,她若死了,它也不能幸免。
虽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可它不会阻止认主仪式。
不认主的宝贝是没用的,也不算她的。因为它随时会被别人认走,那便糟糕了。因为宝贝一般被收在空间里,凡是宝贝待过的地方都有记忆的痕迹残留。
一旦被外人认主,连带着主人的秘密亦将暴露于人前。
所以,若不敢认主,只能毁了它。
问题是,它不认为主人有能耐毁得了那颗魔力能量珠。那颗珠子的能量看起来很强大,连它见了都要自叹不如。
就在莫拉一边心里吐槽,一边查找除灵之术时,桑月把晶簇和灵珠带到了另一处湖边。
洗是必须的,但不用消毒液,而是把这颗水晶球和晶簇沉入清川的湖泊里。清川里除了那口泉眼,其余的湖泊亦有灵泉之水的渗透,比浊川的水更灵澈。
将晶簇打开,让它和灵珠一起沉入湖底,泡半个时辰足以净化一切外在的污秽。
若内在藏有强大的灵体,纵是清川之水亦无法净化。毕竟只是水,活物之灵的心机和克制清川之水的方法多的是,想要自保应该没问题。
当然,那只是假设,她不会因为一点假设便畏缩不前。
在等待期间,她在清川练功。
半个时辰后,施法将晶簇、水晶球浮出水面,移到岸边。可能是错觉吧,挥去水渍,那晶簇和水晶球似乎更加的明净透亮,灵光熠熠。
打开晶簇,灵光泛动的水晶灵珠暴露于眼前。
桑月伸出手指,一缕意念化为风刃划破指尖,瞬时涌出一滴殷红的血珠。伸指到灵珠的上空,任凭血珠滴落砸在晶亮的球体上,少顷,一道刺眼的亮光划过眼底——
此时的晶簇里空空如也,那颗灵珠已然不在。
水晶球顺利认主,关于它的信息在她的脑里表露无遗。它的确是一颗晶体灵珠,唤它水晶球也不算错。可它亦非纯粹的灵珠,而是一件法器。
它叫碧水如意,如意如意,随她心意。
晶簇是一般等级的灵石洞,而碧水珠是那位屠青云从不知名的异界深域挖出来的清川灵珠。它源自清川,不知何故到了那个异界深域,也不知埋了多久。
而她有清川之水,故能顺利认主。
清川指的是极清极净之域,它没有特定的领域,但每个领域都可能有清川。就像她目前所在的星球,只要是纯净度越任何地域的水源,亦可称为清川。
“主人,你没事吧?”莫拉的声音传入脑海。
见她坐着一动不动,纵然与她心意相通,仍不免有些担心。正因为与她心意相通,从她那里读到所谓的东方修士的手段有多复杂,它一介精灵完全看不懂。
“没事,”桑月听到声音,睁开眼睛,“你读不到它的信息?”
如果能读到,就不会担心她有没有事。
“嗯,它的能量等级比我高太多。”莫拉老实道,“怎样?它是不是能助你提升魔力?”
那么厚重的能量,够她吸的了。
“不能。”桑月说罢,摊开手,那颗灵珠倏忽悬在掌心的上空,并随她的心意幻化各种形状,“打架用的。”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简介关于穿越四零从194o开始抗战,无cp拿种田随身空间当仓库用,当屠宰场,一步步的摆脱绝望。没有吃没有穿,从敌人的仓库搬。杜娇娇既然我来了,绝不让这些鬼子好过...
简介关于重生兽世虎夫太撩人狐寺现世过劳猝死,居然重生到陌生的兽人世界当中。在这里他拥有了前世缺少的亲情,触碰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情。狐寺想如果他和虎渊的爱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那样,如果两人没有在小河边相遇,如果双方没有直率的表达心意,那么他们必将会错过。爱情本就应该是热烈的,从坦率真诚中体验爱情的美好,见色起意说不定才是双方互相心动的开始。...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