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人一句一句地交谈起来,直到身后人声涌动,两人抬头,见宋雪檐出现在屏幕之中。燕栖顿住还没有说完的话语,直勾勾地盯着屏幕。
宋雪檐身上的亮面黑色西装在镜头里柔亮顺滑,全套的黑色并不显得逼仄压人,而是有一种神秘高贵之感,衬得他更白,镜头突然加了一层滤镜似的。燕栖今天才知道,原来宋雪檐穿什么都好看,黑色也能被他穿出清冷缥缈不俗美感。
“他以前都不会在穿着上费心思,哪怕是更重要的场合。”
燕栖闻声心思一动,眼神黏在屏幕上,耳朵却专注地听着瞿城台说话。
“脖子上的细带,手上的戒指,他以前从没戴过。细带贴着脖颈,戒指锢住手指,他或许不会喜欢这种被束缚禁锢的感觉。”
宋雪檐和安时垢正并肩接受主持人的采访,瞿城台看向屏幕的眼神十分温和,“许多人都说,宋雪檐长得这么好,性格没有烟火气,生活方式却很糙,作为艺人也不爱打扮,全年都是黑白配,怎么舒服怎么来。”
镜头放大,燕栖看见宋雪檐长长的睫毛,不禁说:“他打不打扮都不要紧,反正人长成那样。”
“今天的头也做得比以前精致。”瞿城台微微偏头,打量了好几眼,得出这个结论。
过了几秒,又说:“一个人做出异常于平常的举动,多半是象征着什么。不爱打扮的人突然精细起来,不是因为工作或社交需要,那是为什么?第一次约会,去见喜欢的人,或者是想要在特殊的人面前变得更好看?”
燕栖的肩膀绷紧,瞿城台于是伸手拍了拍他,突然将话题从宋雪檐身上移开,说:“你项链上的那朵山茶,挺好看的。”
什么——
燕栖还没来得及说话,瞿城台已经站了起来,起身离开。
燕栖转头看着他的背影,眼神惊疑不定。
作者有话说:
对不起,宝儿们,晚上有点事情,没时间码字。明天凌晨那一章往后推迟一下,明天12点或者下午更。【跪】
第34章
宋雪檐:我好快乐。
宋雪檐在全场瞩目中进入坐席区,他早已能轻易忽略各式各样的眼神,唯独现在不一样。燕栖的目光夹杂其中,哪怕是小心谨慎的一缕余光,也能让他瞬间分辨出来。
落座后,旁边的人腰背挺得更直,宋雪檐垂目掩住笑意,轻抚腕上珠串,莹润温凉的触感让他稍微心静。
安时垢在宋雪檐旁边落座,侧身往后,越过宋雪檐和燕栖打招呼。
“最近忙吧?”燕栖和他握手,手臂极快极轻地蹭过宋雪檐的后颈,被袖子遮挡住。宋雪檐尾椎一麻,小幅度地直了直腰身,被燕栖现,不禁偷笑。
安时垢没现什么异常,说:“这个月拍完,我就杀青了,但是你们这部剧还得拍一段时间吧?等咱们都有空,出去玩一圈。”
燕栖答应下来,收回手臂,再次擦过宋雪檐的后颈,力度稍重,惹得宋雪檐终于憋不住,转头瞥了过来。这一眼简直又冷又娇,燕栖心痒手麻,小声问罪道:“瞪我干嘛?”
“你自己没数?”宋雪檐小声说,“镜头拍着呢,给我老实点。”
燕栖面上正经,嘴上耍浑道:“我保证拍不到,镜头哪有你敏感,这点动静都受不了。”
宋雪檐侧身,双目隐约有股微弱的火苗,燕栖连忙眨眼,以表求饶,转移话题道:“你知道吗?刚才你还没来的时候,有人夸我长得帅。”
“这有什么了不起,这话怕你都听腻了吧。”宋雪檐冷哼,随即想起在这个时间段、这个场合,能和燕栖聊天的都是圈内人。
一来就夸人家长得帅,也不知道是单纯寒暄还是什么。他憋不住心思,还是佯装随意地问了一嘴,“谁啊?”
燕栖微微侧头,和他离得更近,说:“是一位大前辈,很帅的哦,你猜猜?”
宋雪檐一个眼刀甩过来,他立马投降,直接说:“是瞿城台。”
燕栖的本意是转移话题,也是想和宋雪檐分享,但没想到在他说出「瞿城台」这三个字后,宋雪檐的面部表情有些奇怪。那一瞬间的僵硬骗不了人,可他仔细分辨,瞧不出丝毫喜恶分明的情绪,宋雪檐不像是讨厌或惧怕瞿城台,但他敢肯定,瞿城台在宋雪檐那里绝对是有特殊之处的角色。
“他……”宋雪檐快收拾好情绪,又恢复如常,“和你聊什么了?”
“也没说什么。”燕栖老实地把刚才的聊天过程精简转诉,最后犹豫了几秒,又说,“他好像现我们的关系了。”
说到此处,燕栖想起来,瞿城台似乎非常了解宋雪檐,他没有提及宋雪檐的名字,话里都用「他」替代,显得格外温和亲昵。起初燕栖不明白瞿城台为什么要询问他有没有对象,还好心嘱咐,但现在才明白,可能一切都和宋雪檐有关系。
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燕栖的余光悄悄往后瞥,却现瞿城台的座位空无一人。宋雪檐没来的时候,主动和他说了那么多,宋雪檐来了,人却不见了,是故意躲避?
宋雪檐暗自松了口气,说:“现了也没关系。”
转头见燕栖神色不定,他不禁问:“你在想什么?”
“哦,没什么。”燕栖收回眼神,压制住心底的疑问,“我只是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有点好奇。”
身为小地主家羸弱无用的三儿子,连半碗面也不得多吃,只能自寻出路。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只能做个小贩生意营生。怎奈营生被人惦记,无力反抗。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从帮闲白书到经承典吏,只为一步一步走到最高的胥吏没有善恶,只为活的好一些。可以想吃就能多吃半碗面。如此而已!古代胥吏实录...
萧墨穿越到了一个夜晚僵尸横行的世界。身怀系统,杀僵尸,爆装备。白天,他是个普通学生,帅的平平无奇老实无害夜晚,他化身僵尸猎人,强的世界颤抖全民崇拜。第一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校花对不起,僵尸猎人才是我的白马王子,我们绝无可能。萧墨第二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天后抱歉,我非僵尸猎人不嫁,你给他提鞋都不配!萧墨第三天。萧墨我喜欢你,请跟我在一起。女总裁天下男人唯有僵尸猎人能征服我,你,给我滚远点。萧墨终于,萧墨忍无可忍,他要摊牌了...
本书单女主不开后宫。又是风平浪静的一天,我的旅店照常迎来了一位要来讨伐魔王的勇者。您是第250位来到这里的勇者呢。没关系!我和前面的249位不一样,我一定会杀死魔王的!真的有勇气呢。我一边感叹着一边把百草枯砒霜和氰化物丢进了酒杯嘛嘛,也不是我非要杀死勇者。谁让住在城堡的魔王,现在是我的上司呢?今天的旅店,仍旧没有一个客人上门呢。(又名贫穷魔王让倦怠勇者打工或者是在魔王的指使下我干掉了勇者诸如此类的)...
向阳村的人都知道新来的女知青程巧是个傻白甜,被人骗了还乐呵呵的帮人说话。最终被村里最邋遢最无赖最穷困潦倒的二流子给糟蹋了,带着球嫁给了二流子。没几年,二流子掉下山崖没了又没几年,她跟二流子的那个球也淹死在河里。向阳村的人说她命太硬,是个不祥物,把她赶了出去。程巧不信邪,她总觉得有双黑暗的手操纵着自己的人生。于是她发誓,一定要找出这个幕后的凶手。当凶手得意洋洋的告诉她,就是喜欢看她痛苦的表情时,程巧发疯了,死死的掐住凶手的脖颈,同归于尽。重生归来的程巧,将自己上一世所经历的痛和苦,全部还给了那些曾经欺凌过她的人。而二流子,却被她死死的抱住,没有她的允许,谁都不能要了你的命...
周沫在末日重生后明白了生的一切竟是自己喊了2o多年妈妈的女人造成的。要她捐肾救所谓的弟弟,其实是假千金关真真得了肾衰竭所以拿走了她的肾续命。末日来临后周沫失去尊严任人欺辱换取来的物资,却被他们独占不管她的死活。那位顶替她身份的假千金在末日来临前,意外开启了空间能力,靠着家里的雄厚财力囤了一辈子吃喝不尽的物资,末日降临我撕开假千金的真面目...
杜若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后,被一个无比变态的疯批神尊囚禁强宠了,疯批神尊一边对杜若做着禽兽不如的事,一边在杜若耳边呢喃道,若若,大婚之日,你在本尊面前自杀,你可知道,本尊的心有多痛?若若,既然我们是夫妻,那便一起痛好了。若若,痛吗?痛就对了。若若,本尊那么爱你,可你却千方百计想要摆脱本尊。被病娇神尊囚禁强宠的那些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