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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也是巧了,刚销假,还没来得及手提保温杯,像个大爷一样的到处闲逛的时候,载着羊羊的拖拉机开进了屠宰场。

一共7只羊,略估计一只羊120斤左右,七只羊的话毛重大概800斤。

“肉送哪儿?”

“四头送到供销社,半头送到国营饭店,剩下两头半,镇上纺织厂、罐头厂,机关院,钢铁厂还有咱们屠宰场一家半头。”

“今天不送猪来?”

“要,不过得等下午。”开拖拉机载羊来的,是屠宰场的司机,主要负责运各种需要宰杀的牲口。

屠宰场还有货车,不过是那种小型货车,载货量比拖拉机多,却也多不了哪儿去。

“就红星生产队,昨天组织狩猎,好家伙,进山猎了十几头野猪。”

“关野猪?”

“光是野猪。”

司机递给苏清之一支烟,红梅牌,属于中档烟了。

苏清之接过顺势点燃,很自然的就和司机聊起他们这地界儿最出名的大山。

“我记得龙望山好像有熊瞎子!”

“不止熊瞎子,还有野牛傻狍子。”

“有机会的话,真想往山里走走。”苏清之感叹:“别看我长得文文弱弱,实际上有一把力气。”

“嘿,苏哥,这我相信。”司机说着,笑得几分不好意思。“能不能给我留一副下水,不管是猪下水还是羊下水,都给我留一副。”

一般屠宰场里宰杀的牲口,都会分类切割好,五花肉、猪头,猪蹄甚至排骨,都分类割好,摆放整齐。

至于下水包括猪血、羊血等在内,一般是不往外送的,基本上都会被内部人员瓜分。

主要是比肉的价钱便宜不到哪儿去,吃下水血旺之类的,还不如吃肉。其中五花肉、带有厚厚油脂的槽头肉,是菜市场卖得最好的。

至于猪蹄,真的不好买。一头猪就只有4个猪蹄,黄豆炖猪蹄,最下奶了,一般买回去给刚生了孩子的妇人吃,最补了。

不过嘛,可不好买。菜市场的话,根本就看不到,基本上一有就被抢光。上辈子的孟向晚,靠着原主,连生三个孩子,月子都做得超级好。别看苏大姐重男轻女到了极点,可是孟向晚生孩子,每次苏大姐都伺候得妥妥当当。

然鹅,贤惠归贤惠,讨人厌是真的讨人厌。苏家三姐妹,苏清之最讨厌的便是苏大姐,第二讨厌苏二妹,至于苏小妹,啧,感官平平。

倒不是苏清之心中没有姐妹情谊,而是苏家三姐妹实属糟心的亲戚。苏清之挺烦的,但又不是很烦。

毕竟开局抓奸,妹夫出了大力的。

“杀羊咯!”

有人吆喝,喊苏师傅动手。

苏清之将手中的香烟灭了,拿了一把挺重且长的杀猪刀,就走进专门屠宰牲口的房间里,牵过一头羊,手起刀落,羊羊就没有命了。

再手起刀落,羊羊被分割,整齐的排列摆好。

羊血也接了一大盆,里面放了水、食盐,很快凝结,准备一会儿架锅烧开水煮血旺。

至于羊下水,就不是苏清之收拾了,苏清之只负责屠宰。其实依苏清之屠宰的技术,早就该成为正式工了。

奈何是他本人不愿意,就临时工干了好几年,私底下走乡串户帮忙杀猪赚的,不比正式工差。

也就一直没有转正式工,临时工干的特别有劲儿。

换做苏清之就不想转正式工了,苏清之一直觉得自己被季某某传染了懒癌,或者说他的本性就挺佛性,虽说因为失忆,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神经病。但是呢,现在的他,挺不争不抢的。

他‘游荡’各个位面世界是因为什么?

有的是兴趣,有的则是收拾烂摊子。失去记忆的那段时间,苏清之游走各个位面世界,身份方面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又糟糕透顶。

人渣是基操,更多的却是身不由己的叛逆。

他对不起很多人,以前没有记忆无所谓,但是恢复了记忆,不多的良心让苏清之选择弥补,不然就真的成人渣了。

不过这个位面,苏清之自认没有对不起任何人。相反,苏清之觉得女猪脚好烦,作为女猪脚闺蜜的孟向晚更烦。

苏清之沉着脸,手起刀落杀羊,一只接着一只,忙碌了将近一个半小时,总算将拉来的七只羊杀完。

实际上,苏清之的速度算快了。杀羊和杀猪一样,或者说不一样,杀羊的话,要小心剥皮,而杀猪,首先要用开水、沥青将猪毛烫没。

步骤工序不怎么一样,却挺繁琐的。首先,血是必须收集起来做成血旺的。哪怕是个添头,集少成多的情况下,也是一道能够丰富市民菜谱的一道菜。

什么毛血旺,粉丝鸭猪血、羊血汤,安排上,苏清之就挺喜欢吃的。啊,对了,还有烤猪蹄烤羊排,也挺喜欢的。

杀完羊,苏清之汗水一擦,就直接去休息了。还有半个小时开饭,等开饭的时候,小孙来喊他。

说是今儿有红烧肉,还有黄瓜炒鸡蛋,问苏清之是两样都要,还是只要一样。

“没炒素菜?”

鸡蛋也是肉菜,而且还是最常见补充营养的肉菜。苏清之的问题,让小孙一阵摇头。

“没有,现在就土豆,茄子昨天做了,今天就暂时不做了。”小孙感叹:“土豆烧洋芋,真心吃够了。”

屠宰场有厨子,就是手艺不怎么好。对苏清之来说,任何肉菜让厨子做,都是糟蹋了。而除了苏清之外,其他人都觉得还好,毕竟这年代,其实对食物的味道要求不高。

然鹅,不好吃就是不好吃,苏清之自认不挑食,但也吃不下屠宰场的饭菜,用苏清之的话来说就是,猪都比他们吃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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