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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瑞斯在想什么,我们的土地不漂亮么?”贝内特先生附身低头靠近她,黑眸里带着几不可察的审视。
“不,很漂亮。”虽然之前她的思绪处在神游之中,但一路过来的风景也让她大饱眼福。
远处的山峰层峦叠翠,近处的土地要么栽种着一排排玉米,要么就是一片浓郁的让人眼睛都不想转开的绿色。
田地边栽种着树木,偶尔有一幢屋子掩映其中。路边盛开着五颜六色的鲜花,蝴蝶蜜蜂穿梭其中。一座座山将田野围成了一个个花篮,凹陷其中的田野就是花篮中最美丽的花朵。
虽然土地看上去不是一望无际的平坦,但因为有了遮挡,也让景色显得更加的优美怡人。
“这么说来,格瑞斯很喜欢这里?”贝内特先生脸上的神色缓和了一些,笑容显得真诚了不少。
“嗯,我很喜欢。”格瑞斯点头大方的承认。
如果不出问题的话,她会在这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很有可能是一辈子。虽然空气里有些特殊的气味有点挑战她的嗅觉神经,但这里总体来说真的不错。
“带你去看看我们的奶牛和马匹,每日我们早餐的鸡蛋和牛奶都是来自这里。当然,还有不少其他的食物也都是我们的农场自己出产的,实在是没有的,我会派仆人到梅里屯去采买。”贝内特先生牵着格瑞斯的手往农场里走去,“贝内特家很少需要到伦敦去采买东西,这里的都足够了。”
“嗯,自给自足挺不错的。”格瑞斯微笑着回应。
贝内特家的财产根本不够在伦敦消费,即使贝内特先生不说,她也不会去那种地方浪费钱。这么说起来,贝内特家虽然是乡绅有土地,但是财政水平却是比不上加德纳的。
那么,她的前任为什么要这么着急的答应贝内特先生的求婚呢?她才十六岁,家庭条件也不算差,就算是要在伦敦找一个丈夫也不是不可能。难道前任自己也知道她虽然外貌还算不错,但性格实在是不讨人喜,所以有人求婚就直接答应了?
仔细的在前任的记忆中翻找了一下,格瑞斯不得不承认或许自己的猜想或许是正确的。前任在去年冬天的时候进入了伦敦的社交季,实际上得到的评价很是一般,虽然每场舞会都会有人向她邀舞,但都只是一曲跳完后就再没下文。
贝内特先生是在冬季即将结束的时候出现在伦敦社交季舞会上的,虽然他外貌和气度都很不错,但他算不上好的出身和收入也让他坐上了冷板凳。而她的前身比上不足,比下也还算不错了。当然,这只是指她的外貌家庭和嫁妆。
所以,这就是两人会走到一起组成一个家庭的原因?
☆、
大脑极速运转的同时,格瑞斯面上带着优雅的微笑挽着贝内特先生的手走进了农场里的圈舍。
圈舍被打扫得很干净,牲畜都被养在通道两旁的围栏里,除了扑鼻而来的动物生活在一起所带来的特有略微刺鼻的味道,这里没有什么其他地方让她不适应。
穿越前格瑞斯只有在去动物园参观的时候才能闻到这种味道,她从小生长在城市之中,家里也没有乡下的亲戚,现在这些家畜们让她看得津津有味。
黑白花的奶牛,喜欢拱地的猪,远处被牧羊人和牧羊犬看管着的雪白的羊群,在池塘边大摇大摆的鹅与鸭子,草地里捉虫的鸡,以及修得最好的马舍里的马匹。
耕地,干草地,果园,吃糖,小树林……还有活泼的动物们,这就是贝内特庄园。
贝内特先生注意到了身边挽着他手臂的女子没有掩饰的发亮眼眸,唇角的弧度加深了些许。他对这座贝内特家传下来的农场感情很深,所以他也希望他的夫人能够喜欢这里。
这里承载着他童年的乐趣,少年的志向,青年的野心。
是的,野心。
今年二十三岁的贝内特先生是个有野心的绅士。英格兰如今正是新贵们崛起老贵族逐渐末落的时候,贝内特先生也有让贝内特家族更加兴旺,甚至更上一层楼成为人上人。
贝内特先生从三年前意外去世的父母那里继承的遗产并不多,父母遗留下来的人脉更是不多。常年宅居在郎博恩的他们,能够认识的也不过是这里的其他乡绅和佃户。
不过过世的老贝内特先生也是一个有眼光的人,英格兰中部的工业革命开始不久,他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想尽办法托关系将十三岁的贝内特先生送进了基本只录取贵族子嗣入读的伊顿公学,而那高额的学费也让老贝内特夫乡绅夫妇过上了不同于以往的节俭日子。
贝内特先生没让他们失望,他很努力,最后在十八岁的时候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进入了牛津大学,学习逻辑和数学。那时候的他根本没有考虑法学、医学和神学这毕业后可以为皇室服务的三科,他想成为自由的新兴贵族,而不是皇室和贵族的仆人。
商业,是他唯一有可能实现这个目标的途径。
这个时期的英格兰老贵族大都将继承家族爵位和大部分财产的继承人留在家里,请家庭教师对其进行菁英教育,而将与家业无关的其他儿子们送进学校里去接受教育。
贝内特先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学校里建立起了属于他的关系网,不能继承家业的老贵族子嗣,新兴贵族们的后代,像他父亲一样比较有远见的乡绅,以及一般职员、小商人和富裕自耕农家庭出身的平民。
他的结交范围很广,无论是志趣相投的,有一定共同语言的,还是……对他的利益能够有所帮助的。和爱德华.加德纳的相视也是这个时候,不过爱德华是法学院的高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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