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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拿着刀的家伙话没说完。就被温栾一脚踹趴在冰岩上。不是温栾武力值惊人,而是这个家伙太瘦,不比一张椅子厚多少,全身都是皮包骨头,肚子却凸出来,这种可悲的饥饿难民模样,温栾以前只在纪录片里面看过。这家伙撞得满脸是血,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凶狠的向温栾低声咆哮,就像野兽。不过他都饿得没力气了,这种威胁对温栾来说,有跟没有一样。温栾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不过看到这穷凶极恶的模样,也能猜到大概。温栾没搭理这家伙,绕个圈子离开了。冰原也有背风的一面,在一段隆起的石坡后面。这里恰好也是向阳面,稍微温暖一些,石窟的褐色泥土中,还生有苔藓状的植物。&ldo;啪叽。&rdo;温栾郁闷的收回脚,这是他踹翻的第七个人。这些家伙的打扮都差不多,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裹着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毛,身上倒还干净(冰原上并不缺水),但一个个饿得身上只剩骨头。全都是在埋伏路线的,下手狠辣,不过同样也只有发出一击的力气,在对危险有预感的温栾面前毫无作用。如果这些家伙吃饱了肚子,温栾早就被他们砍死了。有时候,体力就是这么残酷,能够决定生死。温栾感到不妙,如果他找不到食物,不出三天,就会被这些家伙杀死。这里食物匮乏,死人难道还能被好好安葬吗?终于找到避风石窟,蹲在里面深思的温栾十分纠结。他刚才从一个袭击者那里抢到一把武器‐‐不知道什么生物骨头磨制的骨刀。温栾哭笑不得,几千米外的城区是未来高科技,在冰原上晃荡的难民却像活在过原始社会,如果他没记错,脚下这颗星球还是什么王国首府,竟然是这样一番景象?冰原没有夜晚,根据天空中太阳的变化,温栾判断这里大概跟地球北极圈差不多,现在正处于极昼期。温栾越来越冷,他将跟着武器一起抢来的不明动物皮毛盖到身上,顿时暖和了一些,手脚仍然冰冷僵硬,他身体里的热量消耗太大,饥饿感最终也开始袭击他的神经。白茫茫的冰原,无法直视阳光,不能长期睁眼看周围,这简直就是绝境。温栾按住胃,发狠的挑起生长在泥土缝隙中的苔藓,准备尝试用这东西填肚子时,这时他忽然停顿动作,缓慢的栽倒下去,一动不动。猛烈的狂风吹在冰原上,凹陷处的粒雪不断翻滚。碎冰也跟着飞,撞到坚硬的岩石上,就变成雾蒙蒙的细末。埋伏在雪地里的饥饿凶徒们,忽然感到不太对,小心张望了一下周围,往年这个时节,有这么大的风与冰雾吗?他们只是恍惚了一下,又继续搜索食物,在这里,活下去才是最艰难的一件事。‐‐半年之后。黑暗笼罩在冰原上,这里更冷了,黑暗中经常传出模糊的嘶吼声。这是最恶劣糟糕的时期,一点苔藓都无法找到,挣扎求生的人在漫天风雪中艰难的搏杀。温栾无精打采从洞窟中走出来,自嘲的笑笑。人的潜力真是无限大,看,这么糟糕的环境,他也活下来了。运气很重要啊,他找的这个洞窟深处竟然有条深深的缝隙,在整个极昼时期都长满苔藓。虽然一开始吃,味道有点苦涩,不过习惯也就好了‐‐见鬼的习惯就好!深蓝星户籍管理处关于遗失人口的说法果然是天大的谎言,他怎么就没成功穿回去?别说一个月。连六个月都快过去了!温栾每过一天,就在岩壁上用骨刀刻下一道用来计数的痕迹。中间刨除他睡迷糊算错的日期,确实快六个月了,期间他也数次看到战舰从天空中驶来,缓缓进入远处的城市。对冰原上的人来说,那层能量罩后的世界,就是天堂,而他们身后的冰原深处,毫无疑问是更可怕的地狱,那里可能有凶悍的动物。温栾懒散归懒散,但脑子没被冰原上的寒风冻住。他怎么可能放任自己变成冰原难民那种恐怖模样,虽然他不愁食物,但安全性还是要考虑的,那些饿得半死,只能软绵无力发动袭击,或者只能一击的家伙,简直就是最好的靶子。在温栾感到再也不可能从这些家伙身上学到什么以后,又恢复了只要遇见就将他们一脚踹开的彪悍举动。温栾尽量维持着自己&ldo;文明世界&rdo;来的外表,冰面是最好的镜子。他又不打算在这里苦逼的窝一辈子等待&ldo;再次遗失&rdo;,当然要考虑,万一在冰原上遇到城区里来的人呢?这个外表,至少能让别人不把他当成冰原难民射杀。
甜宠替嫁追妻火葬场非遗传承能怼能打宠夫小太阳x毒舌腹黑双面世子初见,她女扮男装帮他做戏,阻断姻缘。一个是绝世无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胆小懦弱卖身赚钱的俊俏少年郎。再见,她成了他的新娘。他却扮成了富家中无人问津的瘸腿丑少爷。。他以为她男扮女装,受人指使,谋财害命,处处提防。可她却嘘寒问暖,悉心照顾,霸气护他。后来,见她日日握着半块羊脂白玉。他心中莫名酸涩再后来,他死了。她痛失爱夫,封心锁爱。可忽然有一天。绝色世子将她抵在墙角,消瘦而修长划过她的脸颊。楚逸娘子我回来了万馨儿!竟然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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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o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熬夜嗝屁后,苏宜佳穿成了年代文里路人甲女炮灰。给女主送钱送宝贝?做什么白日梦,好东西全都是她的!金手指太费钱,财阀千金血脉里的天赋了解下。设计她嫁给残疾大佬?没事,大佬修一修还能用。至于阴谋阳谋且看她如何踩仇人虐渣渣吊打一切心怀不轨的人。什么她研究的增产液让粮食暴涨五倍?她上交的药膏被全球疯抢?想买东西的穿书女配在年代文里浪飞了...